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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立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定性分析
    2013-07-15 17:40:51 点击率: 来源:本站

 

王立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定性分析

作者:王立胜  时间:2013-06-08   浏览次数:123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判定和讨论实质上是对中国当代社会性质的判定和讨论,而对社会性质的判定是中国共产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作为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第一次大讨论的回应,中国共产党提出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判断;作为对第二次大讨论的总结和回应,我们党形成了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性质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这一基本认知。针对目前国内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种种质疑,党的十八大报告系统、全面地阐述了这一问题,进一步确认了中国社会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性质。

  2013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主义”,那么,在众多的“主义”中,它又是哪种“主义”?对此,国内外学术界对这个问题存有不同的看法。学习十八大报告不能不涉及这个问题,而且十八大报告也科学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一、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判定和讨论实质上是对中国当代社会性质的判定和讨论。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对当代中国社会性质的判定拥有高度的理论自觉。因为对社会性质的认识是国情认识的一个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而对国情的清醒认识和对社会性质的高度理论自觉又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据,是各项事业顺利推进的必要前提。

  20世纪以来,国内关于社会性质问题的大规模讨论有两次。这两次大讨论都发生在中国面临着向何处去的社会发展关键时期。讨论的直接目的就是认清基本国情,探索发展出路。

  第一次中国社会性质的大讨论发生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这场持续了10年之久的论战,最大的理论成果是对中国社会性质有了一个基本认识。马克思主义者从各方面论证和说明了近代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这使我们认清了中国的基本国情,也为中国共产党判定中国革命的性质找到了基本根据。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明确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中国社会的性质,亦即中国的特殊的国情,这是解决中国一切革命问题的最基本的根据。”[2]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更加明确地指出“自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中国社会又逐渐地生长了资本主义因素以来,中国已逐渐地变成了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3]毛泽东的这些论断是对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成果的科学总结,也是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的认识论基础。正是基于“中国现时的社会是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这一关于中国国情的基本判断,毛泽东阐明了对于中国革命的全部见解,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路线、纲领和政策,建构了新民主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上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在这一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建立了新中国。

  第二次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大讨论发生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具体表现为关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讨论。1981年6月,党的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总结我们党的经验教训时,就是从能不能准确判断国情这个角度来分析的。《决议》指出:“由于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经验不多,党的领导对形势的分析和对国情的认识有主观主义的偏差,……这就使得我们没有取得本来应该取得的更大成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量力而行,积极奋斗,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这实际上是从正反两方面强调了认识中国国情的重要性。那么,中国的国情到底是什么?《决议》给出了认识论的指引,但还没有给出系统的答案。尽管如此,《决议》还是对我们的国情认识有了一个思想的萌芽。这个萌芽表现在党的正式文件中第一次使用了“初级阶段”这个概念。《决议》说:“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再次使用了“初级阶段”概念,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

  对国情的上述认识,也有人持有异议。认为,把我国社会主义定位在“初级阶段”是一种历史倒退,认为我国不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是处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认为中国已经进入共产主义的“大厦的门内”,而不是“大厦的门外”,共产主义在中国已经是“活生生的现实”。1986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阶段》的文章,再次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发展阶段的问题,中央书记处研究室《陈云文选》编辑组在《人民日报》发表介绍《陈云文选》的文章也提出:“我国目前社会经济文化的实际状况,表明我们还只是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搞建设,搞改革,都要考虑这个事实。”

  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在党的正式文件中第三次使用了“初级阶段”的概念。1987年,在准备十三大报告的过程中,中央负责同志在《关于草拟十三大报告大纲的设想》中,提出了“十三大报告全篇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的设想,认为在党的文件中“初级阶段”这个提法已经三次出现,但都没有发挥,十三大报告的起草工作准备循着这个思路加以展开,说明由此而来的经济建设的发展战略,由此而来的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任务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由此而来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因,由此而来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任务,由此而来的在理论和思想指导上避免“左”右两种倾向的必要性[4]。邓小平批示:“这个设计好”[5]。1987年8月29日,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约蒂和赞盖里时的谈话中比较明确地讲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6]至此,我们党对当代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明确表达为“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归结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一是科学阐明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特定内涵、经历时间、主要标志、发展趋势、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和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二是科学地揭示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性质、特征、历史任务和历史地位;三是科学地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相应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四是科学地建构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基本轮廓。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再次面临何去何从的严峻考验。在这个关键时刻,邓小平一再强调必须坚持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开创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之路,明确地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7]邓小平的这一论断对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历史跨度作了进一步的界定,指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的政治报告肯定了十三大确立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功绩,重申并坚持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理论。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理论,全面阐述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整个发展过程的基本特点,提出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基本纲领。不仅如此,十五大报告还立足于我们党对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这一基本国情的深刻认识,总结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失误和成功的认识论根源,进一步指出了把握这一基本国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指出,“这次大会进一步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面对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我们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而不能实行别样的路线和政策,关键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也正是因为这样,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继续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重要性。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到十七大,我们党对国情认识的一个最大的成果,就是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性质就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二、几种错误认识

  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问题也是国内外学者或政要持续关注的问题。他们根据中国当代社会的现状、基于自己的特定立场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由于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自然就会有不同的结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认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国内有些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后的改革一直存在着毛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邓式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的激烈斗争,这个斗争随着“文化革命”的失败而使邓式中国特色资本主义得势于一时。这种观点的政治主张是要回到毛泽东晚年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僵化老路上去。也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存在着“权贵资本主义”趋向。“如果政府主导经济资源配置,那就不叫市场经济,而叫权贵资本主义了”[8]这种观点的政治主张是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完成整体性的改革。

  国外也有人认为,中国正在走向资本主义,目前正处在“原始资本主义积累”的阶段,最终会变成一种规范的资本主义经济[9]。有学者强调,中国道路的特殊性无损于其资本主义的前途,“中国未来发展的大方向和原则与西方体制没有根本上的区别,中国特色的道路,就是选择适合的方式去实现这些普世原则。”[10]还有一些学者使用了“权威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这个概念,实质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理解为国家资本主义。

  第二,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的“市场社会主义”。有些学者认为,虽然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私有化的情况有所加剧,但是从总体上看还没有越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只不过这些学者一般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叫做市场社会主义。奈特·温斯坦就认为,国有企业在中国还控制着工业的核心部门和金融部门,而且正是这种社会主义属性使中国在经济危机中得以幸免,并给全球经济注入了活力[11]。

  第三,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后社会主义”。美国杜克大学教授、著名历史学家阿里夫·德里克提出:像中国这类社会主义国家正在发生的转型或者变化可以用“后社会主义”这个名词进行定性。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一种内在的超越资本主义的视界,并且有寻求避免回到资本主义的特质,它正努力为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提供一种替代经验。由此可见,“后社会主义”是一种可以取代资本主义的选择。“后社会主义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的终结,而是在社会主义的危机中提供了以新的和更具创造性的方式反思社会主义的可能性。”[12]

  第四,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外的“第三条道路。法国学者罗兰·列夫认为,中国的“现实社会主义”,事实上是混合了来自西方资本主义的一种“现代化”的新颖形式和反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民族主义的变种[13]。波兰马克思主义者亚当·沙夫也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不是中国式社会主义,也不是中国式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这绝对不是说,中国当前的政治制度根本没有社会主义因素。”但同时又指出,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资本主义因素在增加[14]。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彼得·诺兰也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又与经典社会主义相异的“第三条道路”[15]。

  不难看出,上述大部分论者得出的一些结论,都是抓住了中国社会的某些特征,在此基础上把某些方面的特征加以放大甚至扩展为整体,由此得出了片面的结论。其认识论的根源就是没有准确把握中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这一社会性质和“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

  三、党的十八大的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上述国内外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种种认知和判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又一次大讨论。面对当代中国社会性质的不同看法和种种质疑,党的十八大报告作了科学的总结和全面回应。2013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更是直接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这一问题。

  第一,十八大报告的认识论根据和立论基础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从党的十三大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每一次党的代表大会都强调认清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性,都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整个报告的基本依据和立论的基础,都是在承认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前提下去展开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建构的。党的十八大与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党的代表大会一样,其立论的根据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在理论上更加自觉,更加系统和深刻。十八大报告的主线就是论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这个论述是基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深刻认识的。其突出的表现就是提出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八个基本要求”,即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样,到党的十八大,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党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如果离开对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理解和把握,就无法理解这一系列问题。

  第二,十八大报告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石。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管从哪个层面讲,其总的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角度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石,说其是“逻辑起点”,有以下理由:

  一是它满足了逻辑起点的基本要求,即必须是思维、理解和认识过程的绝对开始,必须是站在理论体系逻辑思维的入口处,必须是进入理论体系的门槛,包含整个理论体系一切问题的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门槛,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切问题的根据。从历史阶段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都是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而展开的。从理论内容的结构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社会主义本质论、根本任务论、发展动力论、发展战略论、发展目标论、国际战略论、党的建设论等等,都是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而形成的。

  二是它满足了逻辑起点必须是由抽象到具体的起始范畴,但从整个理论体系的展开来看“结果”又潜藏于作为根据的“开端”中这一基本要求。作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必须能够保障从最简单的规定出发,逐级上升,从简单到复杂,从贫乏到丰富,从抽象到具体,一步一步地展现概念和范畴的发展层次,再现对象本身的客观逻辑,最后演绎、推论出整个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是在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通过分析研究,抽象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范畴,作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进而进入具体的社会主义本质范畴,对社会主义本质作出了适应或者符合“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要求的新的概括,然后又逻辑地得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系列范畴,从而建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逻辑体系。

  三是它满足了逻辑起点必须是与思想的客观历史进程起点在总的发展趋势上相一致的基本要求。正如恩格斯所言:“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1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与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相符合的。中国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这样一个阶段,那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发达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的。我们必须要经历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它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开端和入口处,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个理论体系的最基本的理论根据。不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就不能科学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离开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失去了开端,就是没有了立论的根据。

  第三,十八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十八大报告的这一论断也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而得出的。以初级阶段为总依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的,又是必须从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出发的。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三点结论:

  一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中的社会主义规定了它必定是社会主义,属于社会主义范畴,它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之外的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既不同于毛泽东思想意义上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也不是其他的什么诸如民主社会主义之类的各种社会主义。它的基本含义决定了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否则就会迷失方向。

  二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中的初级阶段又决定了它不是完全的、成熟的、发达的社会主义,它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必经的不发达阶段,它不同于“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

  三是从实践上看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独立的阶段,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的起点和终点连着两个显著不同的社会阶段,如果忘了历史起点,就会看不到初级阶段的质的规定性,就会陷入空想;如果忘了历史终点,就是看不到社会主义的质的规定性,就会失去前进的目标。所以,在理解和把握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时必须辩证地理解初级阶段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否则就会出现认识上的失误和实践中的错误。那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判定出现疑问的人士,从认识论根源上说概在于此。

  在改革开放的实践历程中,邓小平一再强调这个问题。他一方面强调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发展,另一方面又反复强调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方向。那么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坚持了那些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呢?一是坚持了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二是坚持了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三是坚持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四是坚持了以无产阶级政党为领导核心;五是坚持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六是坚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七是坚持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过程的思想;八是坚持了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个中国特色表现在哪里呢?一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三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社会主义;四是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的社会主义;五是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六是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社会主义;七是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八是和平发展的社会主义。这些创新和发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人口多底子薄的东方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使我们国家快速发展起来,使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起来。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第四,十八大报告强调我们要坚定这样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说,那些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种种疑问,都是因为没有准确理解中国的最基本的国情,都是把社会主义和初级阶段这两个规定性进行了割裂的理解。不管是“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还是“权贵资本主义”,还是“市场社会主义”和“后社会主义”等种种称谓,都是片面的和错误的。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那就是我们不管怎么改革和怎么开放,都始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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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毛泽东选集.第2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3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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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3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07.

  [6]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3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52.

  [7]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3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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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社会主义? ——反思“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M]//后社会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43).

  [13] 徐觉哉.国外学者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J].北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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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诺兰.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J].北京:国外理论动态.2005,(9).

  [16]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3.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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